这项决议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,对人大工作、“一府两院”和人民群众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,突出原则性、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,既有针对性地规范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,又为各方面的实践探索留下足够的空间。